近日,济南市在山东省率先出台《关于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《实施意见》”)。

  《实施意见》坚持“既有利于基本建设,又有利于文物保护”的原则,从总体要求、适用范围、工作程序、职责分工、工作要求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,在土地供应前完成考古调查勘探、发掘工作,实现“拿地即开工”的目标,破除了制约建设项目落地的体制机制障碍,既提前发现保护地下文物,又降低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及前期运作成本,实现文物保护和城市发展协调共赢的总体目标。